20101008

我有話說-比洗腳更重要的事

中國時報【張炎銘/台中市(退休人員)】

媒體報導,監察院發起「長官幫部屬洗腳」活動,以示對基層員工辛勞的感佩。個人認為,若是王院長為其高齡的母親洗腳還算是「為所應為」,但監院高層為部屬洗腳,卻是作秀太過。

高齡母親行動不便、彎身困難,莫說洗腳,就是洗澡,也是該做之事;這種洗腳也不是一年辦一次的活動,而應該是日常應盡的勞務。但員工年輕力壯,何勞他人洗腳?聖經上雖有基督為信徒洗腳的故事,但同在監察院,職務雖有高低,洗腳哪分大小?還說要「以大事小」?況且幫基層員工洗腳,不但要一再勸說,害得員工失眠、發抖,高官自況耶穌,是否不必要也太過僭越?

鼓勵員工的方式很多,記功、升遷、放榮譽假、加發獎金等,我想被洗腳的員工大概比較喜歡實質的鼓勵,而不是礙於長官的要求,被洗一次腳吧?

監察院已擺脫「蚊子院」的嘲諷,但監院的要務卻是如何提升辦案品質,觀察其彈劾與糾正案,有時讓人有為「搶業績」而作秀之嫌。例如,后豐大橋斷橋,彈劾前水利署陳署長,案子到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卻是不予懲戒,但已害得陳前署長含冤去職,不但國家失去優秀公務員,也打擊公務員士氣;監察院也常糾正各行政機關的行政作為,但卻欠考慮當時政策的時空背景,害得勇於任事的公務員怨嘆「不做不錯」。

監院動見觀瞻,希望監察院既已擺脫「只敢拍蒼蠅」的「蚊子院」,切莫再淪為搶媒體版面的「作秀院」。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9/4/2aqe3.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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