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國考若作弊,三年內不得再報考國家考試!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凡參加專技考試出現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或其它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者,除取消當次應考資格外,未來三年內所有考選部舉辦的國家考試,都將不得報名。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指出,這是首度針對國家考試相關法規訂定「舞弊者限考」,卻並非台灣首創,法國早已針對舞弊的應考人訂出終生不得報考的規定。
去年有近二十萬人參加專技人員考試,考選部官員認為,舞弊限考規定應有助於遏止作弊發生,讓國考更公平、公正;不過,考試院內部仍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限考將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應考服公職權,也有人主張,應對該作弊類科限制就好全面禁考可能違反比例原則。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78/2b0ki.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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