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國內大學院校每五年就要接受教育部評鑑,許多大學光是為了準備受評事務就搞得人仰馬翻;有的學校斥資上千萬元、召開百餘場準備會議、印製堆積如山的文件,甚至有學校乾脆請公關公司承辦,還有系所主管不堪繁重而請辭。
監察院調查發現,大學評鑑時程、指標、訪評、結果之決定與運用及救濟機制等層面皆有疏失,昨日糾正教育部。
監院雖肯定實施大學評鑑之必要,但指出因實施過程太匆促而有諸多疏失,導致種種光怪陸離的現象頻生。糾正案文指出,許多系所在一年前就開始準備,評鑑結果約半年後出爐,被評為「待觀察」或「未通過」的系所,又必須在一年後進行「追蹤評鑑」。五年受評一次,等於忙完這次,就差不多要開始準備下一次。
評鑑的標準也被監委點出有諸多弊病,周陽山就指出,「研究成果」的評鑑指標多以美國SCI或SSCI作為唯一權威的導向,因此出現許多可笑的現象;例如有一位文化大學的知名台灣史研究學者,難以用英文發表論文,為了達到發表標準,只好跟一位護理系的教授聯名發表,「結果他在國內是台灣史專家,在國際間卻成為護理專家。」
糾正案文還指出,由於缺乏完整機制,竟有訪評委員到受評系所時訪視時口出歧視性評語,或以國立大學標準評鑑私校,甚至還有訪評委員在受評系所的學生面前批評該系所,並慫恿學生報考委員所屬學校。基於以上弊病,監委認定教育部須負起責任並應速檢討改進。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4/2b0e0.html教育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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