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6

豪門婚變的一堂課,3招助賈靜雯保資產

不管夫或妻,在結婚前最好都先擬好自己的財產清單,做好「備而不用」的工作。因為法律講求證據,平常就要養成保留證據的習慣,也讓所有的金錢往來都能找到可資證明的資金流程。

嫁入豪門,等於財富無虞的保證書嗎?如果不小心,你比另一半還會賺錢,面臨離婚官司時,豪門也是有權跟你要錢的!

當年賈靜雯未婚懷孕嫁給孫志浩,各大媒體標題是「賈靜雯嫁入豪門」,如今卻演變成豪門丈夫要求跟妻子分產,讓不少人跌破眼鏡,原來當初為了照顧經濟弱勢一方而制定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竟也成了有錢人的保護傘!

賈靜雯接下來該如何主張,才能有效設出停損點?《Smart智富》月刊綜合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敏弘,與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賴芳玉的專業建議,可從以下3面向著手:

絕地反攻1》逐項列明財產清單 婚前財產不納入分配

「要減少損失,就只能將財產一項一項分開檢視!」林敏弘說。

法定財產制將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分配範圍僅止於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有負債後,彼此剩餘財產的差額才需要平均分配。



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a/100705/27/28orp.html?typ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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