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昨天獨家追蹤,陳致中為了反駁壹週刊,拍攝到他在7月2號深夜上汽車旅館的時間,特別強調他二號晚間十一點多,是跟朋友在海產店聚會,不過海產店老闆拿出帳單證明,陳致中根本是三號晚間才到店裡消費,對於雙方說辭不一,陳致中第一時間回應還要再查清楚,也讓這起召妓風波又多了一項疑點。
/p>就是這張寫上七月三號的帳單,讓陳致中提出的二號不在場證明當場破局,海產店老闆出面證明,陳致中的確有跟朋友來店裡消費,不過不是陳致中口中的二號晚間,而是整整隔了一天的三號晚間,帳單上清楚有日期,老闆也說他不會記錯,消息一傳開來,晚上繼續跑行程的陳致中突然表情凝重。
海產店老闆陳南慶:「我非常確定,不會搞錯,我們每天都有作帳,每一天帳單都要留下來。」
陳致中決定不再公開談論,似乎是怕越說越錯,同時間本來信誓旦旦說是二號晚間載著陳致中去海產店的專屬計程車駕駛,也突然改口可能是他記錯了,支支吾吾還遲疑,才說二號三號都一樣。
陳致中:「簡單一句話,我們已經要去告週刊了,所以就進入提告程序,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對壹週刊的事情做出回應。」計程車駕駛黃建民:「去海產店不是2號就是3號吧,我年紀這麼大了,我怎麼可能記住說,7月份的所有行程。」
不過整整差了一天,怎麼會都一樣,更何況如果陳致中二號晚間沒有去到海產店還要刻意隱瞞,那動機更令人懷疑,經過一夜,早上陳致中以沒有行程、不願出面談論,但是如果他態度越是這樣低調,這搞錯的二號晚間行程,只會讓大家更好奇他到底去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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